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9〕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 号)、《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 号),以及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 号)文件精神,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我省企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通过3年的努力,在充分借助和延伸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6·18”)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成功对接经验和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实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百千万”行动目标,即推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百家科技创新团队服务我省企业,推动千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推动万名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促进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要结合福建省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带项目、技术到企业去,加快现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帮助企业技术研发。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和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优化、装备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快产品升级。
(三)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帮助企业完善研发体系,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帮助企业研发人员投身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四)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问题。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引导企业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提供经济、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开拓投融资和市场渠道,充分用好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五)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针对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发挥各类培训及研究机构和组织的优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及集中培训、实际操作等方式,为企业培养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六)推动产学研用有效结合。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多种服务方式,推动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产、学、研、用之间有效互动、互利合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是一项长期的行动,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合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全面做好科技服务能力情况摸底和企业需求调查。
1.全面开展科技服务能力调查,建立共享数据库。在全省高校、科研单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进一步开展系统的科技服务能力调查工作,摸清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能力,开展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以省内为主包括省外、海外的科技人员和共享科技平台的数据库。2009年8月底前,全省确定500名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2.围绕我省十二个产业调整与振兴方案,确定重点服务的企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各类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和项目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了解征集企业需求,建立需求数据库。2009年8月底前,选定第一批服务的企业。各设区市相应开展调查工作,并根据当地发展目标和特色产业选定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推动科技人员有效服务企业。
1.支持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服务企业。支持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参与对企业的技术诊断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技术需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建立科技人员互聘制度,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兼任企业相应的技术职务,加快现有先进适用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鼓励企业的科技人员参与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工作,加速培养企业技术研发人才。(省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万名科技人员与企业的有效对接。坚持双向选择、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组织科技人员依托“6·18”等平台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使项目成果对接延伸到产学研用各个环节,使科技人员有效融入技术创新体系。通过3年的努力,推动万名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帮助解决企业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科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推进技术中介组织发展,完善科技经纪人制度。
1.促进技术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技术中介组织的评价、激励机制,培育和扶持我省技术中介组织的发展。开展技术中介组织的示范试点工作,扶持和发展股份制或合伙制的技术中介组织。(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探索建立高校、行业技术转移中心。研究和探索在我省高校、行业协会等设立专业化、准市场运作的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研成果的推介、运作和产业化。(省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教育厅
省人事厅
省科协
二○○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