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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制定《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0-7-29 15:42:04 [添加到我的收藏夹] [浏览:381]

 财政部制定《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特色产业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等5个方面。
  特色产业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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