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与信用挂钩联动。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缪雨)